茅盾先生离开我们已有整整30年了。这30年,恰恰是共和国发生了巨大变化的30年,是国家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的30年,也是中国当代文化发生巨大变化的30年。作为横跨中国现当代两个时代的伟大文化先驱、文学巨擘的茅盾,其历史定位一直以来都以 “现代作家”、“社会活动家”、 “文艺界领导”著名,而其“文学批评家”的身份却较少为人们所论述,存在着重其创作成就、轻其理论批评的现象。这对于茅盾研究来说,显然严重失衡与不公。他固然是以成就卓著的作家身份为世所重,但审视其一生文学活动,大体可用 “文学批评家——作家——文学批评家”来描述:在他致力于文学创作之前,已有十余年之久投身于新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批评实践,新中国成立后又基本中止文学创作,主要倾力于文学批评事业,堪称是文学批评家中的领军人物,他的文学批评实践与成果,显然是值得深入探讨的一个颇具学术价值的课题。
对于茅盾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既往的研究成果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历史的文本”往往将其以作家身份跻身“鲁、郭、茅、巴、老、曹”的文学排名秩序,这固然是对其巨大文学贡献的肯定,但其作为成就卓著的文学批评家的身份却被人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亟待 “文本的历史”给予矫正,以维护文学的价值与尊严。其实,作为文学批评家,茅盾不仅有着丰厚的学养基础,也有着坚实的社会实践基础,而这恰恰是茅盾较之那些封闭在高校或书斋里的文学批评家所独有的卓越之处。丰富不凡的革命实践经验,为茅盾成为一名文学批评家铺垫了丰厚的文化土壤。因为,作为文学批评家,不仅需要面对文学作品、文学思潮、文学现象,也要面对社会、面对历史、面对现实,要对真实负责。茅盾主要是以翻译和评论步入文坛的。茅盾最初接触文学的1920年,是以文学批评切入的,据初步统计,茅盾毕生所撰文字约1200万,仅文学批评就占洋洋500万言。在中国新文学作家行列中,从事文学批评时间之长,写评论文章数量之多,评论涉及范围之广,论文形式之多,已属罕见;而其批评文章的美学价值,更如高山大河,博大而精深。
茅盾文学批评的最大特点与宝贵价值就在于对真实性的重视与高扬。我们知道,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者不仅重视艺术的真实性,而且大多以善于对现实人生最深入的观察、分析与精细的艺术描写著称。茅盾不愧为一代文学大师,对文学的精深钻研与渊厚掌握,使其在遭遇非常历史时期的情况下,却能尽显一个文学家、思想家的良知与良心、理智与智慧,这就使得他的文学批评自觉不自觉地靠近文学审美维度。
茅盾在文学创作起始即高扬写实主义与为人生的大旗,虽然囿于历史局限,亦难免被历史大潮裹挟,以救亡图存和阶级斗争为重,以革命性、工具性、实用性为文学创作、文学批评的原则,然而,难能可贵的是,茅盾文学批评的价值取向,并非单一、狭窄、封闭的,而是呈现出多元、宽容、开放的审美态势,这也是他的文学批评有着与一般庸俗社会学批评或政治批评相区别的、更近于文学美学指归的性质。其实,茅盾早期在文艺问题上并不特别看重阶级分析,他认为文艺有其自身的生命、特殊的存在、内在的发展。这便是茅盾那些年的看法。他不是用阶级观点,而是以人道主义、普遍人性为准则,到最后则民族利益成了他衡量文艺作品的准绳,这显然是受历史政治的强烈影响所作出的必要抉择。
可以说,茅盾作为批评家,长期以来一直是在“政治/审美”这根“二维”平衡木上游走,并作出自己既独特也无奈、既主动也被动之选择。反观我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理论建设,从“五四”时期提出“为人生”的现实主义,到1925年之后向前推进,再到构成30年代之后的 “革命文学传统”,茅盾始终是领军的核心人物之一。其理论批评活动使其文学创作实践达到相对自觉的程度。应该看到,对社会思潮的过分认同与不懈追随,加之个性等因素的影响,使茅盾的批评难免有“遵命”、“趋时”之嫌,并出现了“工具理性”的倾斜与偏差。
作为文艺界的领导者,茅盾在工作中每每处于尴尬的境地;作为文学评论家,茅盾多次陷入“因文罹祸”的泥淖;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作家,茅盾在创作上多次尝试都半途而废;作为一个求真向善心仪美、现实倾向明显的文学批评家,茅盾与中国许多批评家一样始终与时代保持一致,并常常被时代所挤压,但又尽力自觉地遵守文学发展的纪律、尊重文学创作的规律,履行一个有良心、有良知、深谙文艺特殊性的内行专家的神圣职责。对此,茅盾并非混沌不觉,也常常为此深感困惑,但难能可贵的是,他力图使批评既稳健有力又适应时代,他力主为文学主潮推波助澜,而不是被动乏力地随波逐流。他以一位批评大家的卓异才华与过人气魄,面对浩繁驳杂的作家作品、文艺思潮、文学现象,挥笔写出一篇篇颇具思想深度、审美厚度、知识广度的文学批评力作,深得文学界人士的拥护。
不必讳言,由于时代的局限,茅盾的文学批评也有其固有局限,诸如实用性和工具性的桎梏,使得茅盾的文学批评偏执于文学创作的客观与理性,把一切都放在“实用”的天平上加以衡量,因而自觉不自觉地、或多或少地伤害了文学审美与文艺本体的生气与灵性,这种批评理念的局限,也反映在他的文学创作上,如获得巨大成功的长篇小说《子夜》,多年以后被人指出似有“主题先行”、“观念预设”的痕迹,这恐怕也是新时期以来文学界对茅盾的整体文学评价变得略有失重的客观因素。但这只是一种历史性的遗憾。茅盾作为“历史中的个体”,从民族、国家利益的需要出发,追求有利于民族文学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效益,因此选择观照和接受制约这些效益的客观条件。而关于民族文化,关于民族文学的知识、认识和实践规则,就是这样从对特定价值的追求中得以发掘出来。茅盾的文学批评实践,也正是沿着这样一条兼具清醒和局限的“政治/审美”二维轨道行驶过来的。与当初茅盾发表文学作品时所起的笔名“矛盾”相契合,实际上茅盾的文学批评也是呈矛盾状态,这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应该从历史现实找原因,也与茅盾本人的特殊身份、地位不无瓜葛。对此,我们应该秉持“理解之同情”,不必苛求历史人物。应该说,茅盾作为一位文学批评家,他“既是美学家,又是思想家”,他属于“那种兼备极为发达的思想能力跟同样极为发达的美学感觉的人”(车尔尼雪夫斯基),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屈指可数的“好批评家”之一。
(编辑: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