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北陵
作家麦家先生近日忽出惊人之语:“网络文学99.9%都是垃圾”,“如果给我一个权利,我就要灭掉网络。”(3月9日《北京青年报》)
过往的文学创作门槛甚高,不但通过纸笔将思想形象思维的产物变成文字,写作过程非常艰难,要发表也得“过五关斩六将”——经过繁琐的投稿、编审、选用、印刷、发行等环节,堪称九死一生。因此作家在人们的心目中才格外崇高神圣。
不料,互联网来了,文学创作门槛不复存在,只要有电脑打字,有宽带上网,谁都可以在网上发表作品,也不需要印刷、发行。以至有人称,网络就像是一台大机器,在短时间内缔造出众多作家神话。
当然,网络在带给文学自由和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粗制滥造;没了门槛,垃圾也随之泛滥,甚至有不少文章自标“原创”却靠相互复制来拼凑。指其“99.9%都是垃圾”也许说过头了,但垃圾大量存在是不争的事实。但网络文学,因此就应该用权利来“灭掉”吗?
网络的优势,就在它的低门槛,海纳百川。纵然门槛降低引来泥沙俱下,但也可发现真金,比如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陆幼青的《死亡日记》等,就被公认为网络文学中的优秀之作;萧鼎的《诛仙》、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不也成畅销书了吗?
网络文学的兴盛,让主流文学界也无法不正眼相看。所以2002年,网络作者宁肯的长篇小说《蒙面之城》和张洁的长篇小说《无字》并列第一,获“第二届老舍文学奖”;所以前年,中国作协表态要吸纳网络作者进入作协……这表明,虽然网络文学概念的界定至今仍存歧义,网络文学也确实垃圾成堆,但已无可质疑地成为一个强大的客观存在。
网络文学,还是不要轻言“灭掉”。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铁凝说得在理:网络文学的兴起,颠覆了纸质传统写作的话语霸权,它是一个平民、自由的平台,给每一个喜欢写作的人以相对平等的机会。
(编辑:陈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