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明确了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的政策范围、对象和标准。《办法》中提到:省政府给予扶持和奖励,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年度预算规模3亿元。其中对文学作品的奖励力度也不小。比如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奖励为400万元,对获得“鲁迅文学奖”奖励标准为200万元。消息一出,很受文学圈瞩目。
作为四川省作协主席,阿来在接受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这个《办法》是由四川省政府牵头,半年多前起草,也是反复斟酌过的,“是一件好事。”至于这样的奖励力度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先例,他表示,“我也没有仔细了解过,但据我判断,这个奖励力度之大,应该是位列前茅的。”
阿来认为,设立力度较大的文学奖励,可以真正帮助到那些真正追求艺术的写作者们,“有助于他们有底气摆脱市场化的诱惑,不会为了迎合市场而进行商业化写作。这个奖励的存在,让真正有志于文学创作的人看到,不一定非要走市场化、奔着商业成功的路线,也可以获得足够丰盈的物质。”
与此同时,阿来也提醒,“政府设立这些奖励,出发点是为了激发大家的创作热情和积极性。但对具体的作家来说,还是不要将得到奖励,当做极其功利的目标追求,否则就走偏了,而且也违背这些奖励设立的初心。”
在阿来看来,如果有人将得到该奖励当成功利目标,“比如去揣摩评委们喜欢什么,那就走上了错误的路子。文艺创作跟别的事情不一样,它要求作者要有一颗专注艺术本身的心。如果一边写作还一边揣摩评委会不会喜欢,那就不可能写出好作品。”
身为实力派作家,阿来得过茅奖,也得过鲁奖。对于奖励,他有自己的稳定成熟的态度,“我觉得作家们要用正确的心态对待奖励。文艺创作是发乎本心的事,有奖励要写,没有奖励也要写。作家一定要有定力。”
最后,阿来再次强调,“奖励作家,是好事。我也相信,大多数作家能有这个定力,能从正面受到激励。我也期待看到,这些奖励,能真正奖励到走得正的人。”
(编辑: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