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在北京图书订货会,周大新“封笔之作”《洛城花落》新书分享会举行。作家周大新、评论家潘凯雄、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臧永清出席活动。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离婚冷静期”再次成为热搜词。现代婚姻制度如何塑造人、影响人,也日益成为文学界近年来普遍关注思考的问题之一。在《洛城花落》中,周大新用“拟纪实”的手法,从一个媒人的角度,用四次离婚庭审的忠实记录,讲述一段婚姻故事中的风花雪月和一地鸡毛。与作者的前作相比,这一次周大新着力探索的是了情感本身:对婚姻来说,生活艰难远远不如互相猜忌更有杀伤力。在“审判婚姻”的外表下,周大新想要探究原生家庭带给人的情感能力,探究在智商、情商、财商之外的“婚商”问题。所谓爱情需要浪漫,婚姻需要包容,都是提高“婚商”的办法。
评论家潘凯雄认为,《洛城花落》是一部小说版的“婚商学”。“爱情需浪漫,婚姻更需学习与经营,其内容则不外乎平等、坦诚、理解与包容。”这些道理说易做难,“许多有关婚姻的‘秘诀’,人们往往要等到了离婚的法庭上人们才幡然醒悟,为时晚矣。”许多有关婚姻的‘秘诀’往往要到离婚的法庭上才令人幡然醒悟。”
“洛城花落”,书名意象源自欧阳修诗作《玉楼春》。“离歌且莫翻新阙,一曲能教肠寸结。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以这样的意象结构书名,蕴含着爱情凋落,有情人分离的悲剧意味。周大新借着两个人的婚姻,把笔墨延伸到历史上婚姻中的女性成长和男女平等问题,在新的故事、新的人物形象刺激下,这些老问题又重新焕发了新的活力。
(编辑: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