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参与救援的社会力量车辆,只需要网上申报并且通过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后,沿线收费站就应免收车辆通行费。
今年6月以来的强降雨,导致南方多地洪涝严重。在此背景下,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援,也成了各地抗洪救灾的重要议题。可就在这两天,一则民间公益救援队救灾返程被收“过路费”的新闻,引人关注。
据报道,7月10日,重庆蓝天救援队在结束对贵州铜仁松桃山体滑坡应急救援工作的返程途中,一行六人在万州区五桥收费站手持救灾证明被拦截,最后缴纳496元过路费后才获放行。对此,重庆万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称,不知此事。截至发稿,五桥收费站方面未正面回应此事。
受恶劣天气影响,南方不少地方变成泽国,许多地方也急需社会力量加入救灾,纾困解难。像九江市江洲镇就致信呼吁游子回乡抗洪,称当地实际全部可用劳动力不足1000人。当此之时,专业民间救援力量的加入,对发动群策群力共同抢险救灾的意义不言而喻。
但救援队救灾返程被收“过路费”,很容易伤了社会救援力量的积极性,寒了救援人员的心——这类民间救援队本就属于自发性质、资金有限,在完成持续多日的救援任务后,却还要交费通行,难言合理。
事实上,类似“救援车辆被‘卡’在收费站”事件并非个例。2018年,“神鹰救援队抗击‘山竹’,返程被卡湖南收费站”一事,也曾引关注。针对此事,应急管理部还曾专门研究修订抢险救灾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的具体办法,表示全社会都要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值得注意的是,屡陷争端的“社会车辆跨省救援,该不该免通行费”问题,现在也已有统一解决方案。2019年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社会力量车辆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就规定,参与救援的社会力量车辆,只需网上申报并通过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沿线收费站就应免收通行费。
虽然目前不知道,涉事救援队是否申报并通过相关审核,但“申报-审核”也是为了确保被免的是救灾车辆,避免部分人打着救援名号“蹭便宜”。作为受灾地的铜仁市松桃县甘龙镇人民政府,已给该救援队开具救援证明,为何该收费站却仍拒绝免费放行?要知道,凭借此证明,救援车辆在重庆其他区县高速路口都被认可放行,贵州也是全省放行。
不管怎么说,救援队被“拦”,于情于理,都不应该。从情感上讲,灾害无情,抢险救灾争分夺秒,很多救援队员也是出于热心,自愿加入到抗洪救灾当中。与之相比,涉事收费站的处理态度,未免有些冷漠。
眼下,南方抗击洪灾的形势正严峻,面对来势汹汹的汛情,需强力动员和广泛参与,全力以赴渡过难关。当此之时,发生救援队救灾返程被收高速费这样的事,还是在应急、交通等部门做了明确表态后,这显然欠妥。接下来,希望此事得到妥善解决,也期望各地引以为戒,别让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也别给抗洪救灾添乱。
(编辑: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