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起村里的土地纠纷,河北灵寿县宋书春等6农民被抓,虽身体不符合羁押条件,依然被收押。最终,5人交了保证金后取保候审。未取保候审的一名村民后被判刑。
随后,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长曝出,此6人的拘留证为假,无原始存根。她称,局里曾要她制作两本拘留证台账,一本用来应对检查,一本则不入存根。公安系统人士进一步指出,拘留证造假背后,是一条黑色利益链: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继而罚没,而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花两万元取保候审 案子就可以“活办”
2009年5月,河北石家庄灵寿县看守所,宋书春等人住进来几天后,其他人走了,只剩了他一个人。
时间一天天过去,宋书春开始焦躁不安,“一宿一宿地睡不着”。头一阵一阵疼的时候,他会拿脑袋撞墙,“当时连死的心都有,觉得这样下去,不死也得疯掉”。宋书春说,办案民警曾告诉他,交两万元取保候审,案子就可以“活办”。但他认为自己没有罪,拒绝交保释金。
宋书春的事,始于一场分地的纠纷。因为土地纠纷,村民发生争执,有人员受伤。一个半月后,6村民被抓,公安局长指示“严办”。很快,6人收到了县公安局签发的刑事拘留证,宋书春涉嫌故意伤害罪,张云良等5名村民代表则涉嫌毁财罪。
为了出去,宋书春计划,等着省市相关部门领导来检查时喊冤。但他发现,每次领导来检查,看守所民警都会提前一天将他带出监室,让他住在储藏室,然后从外面反锁门,吃喝拉撒都在该房间,并有专人看守。
“我被藏了至少三次。有一次,两个穿着检察院制服的人巡视,发现了我,就问我什么时候进来的,我一说,他们就很生气,记下我名字和情况了。 ”宋书春等着下文,但两人走后并无消息传来。灵寿县公安局网站资料显示,去年7月10日看守所启用之前,河北省公安厅、石家庄市公安局监管处和河北省武警支队多次检查考核,联合验收,合格。
宋书春向领导喊冤的计划,彻底落空了。
拘留证居然是假的 保证金成了“唐僧肉”
让人意外的是,今年3月,灵寿县公安局原法制科科长张文慧实名举报该局的拘留证造假。
“宋书春、张相国、宋新华、曹双平、张合社和张云良的刑事拘留证都是假的,6人的刑事拘留证在法制科拘留证文书底联中都没有存根。 ”3月12日,张文慧跟记者说。她称,自己正是因不愿帮助作假,而被停职。
一名公安系统人士透露,一些公安局有两本拘留台账,其中一本用来“灵活执法”,抓人和放人,都可以收钱。另一本刑拘台账背后其实是一条巨大的灰色利益链。
张文慧称,2007年张庆华调任灵寿县公安局局长以来,曾多次要求法制科另做一本刑事拘留证台账,不用入存根的,而另一套真的则留待检查。
“拘留证不留存根,就意味着,许多可能够不上刑拘条件的,也能刑拘,反正只有公安局法制科和局领导才能知道有无存根入账,如果法制科配合造假的话,将很难被发现。 ”
“抓人和放人都可以收钱。发生纠纷后,当事一方希望把对方抓了,你需要送钱打点吧;被抓进去了,想出来,你还得花钱。如果能控制了这本台账,就可以抓放自如。反正又不备案,造假被发现的机会太小了。 ”这名副局长说,一些公安局对嫌疑人的刑拘已不是为了案件顺利进行,实际上,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一块“唐僧肉”。他介绍,办取保候审后,保证金一般都会被没收,“理由?随便找个就可以。传讯不到、私自变更居所、串供等等,借口太多了”。一名所长说,保证金99%会被罚没。
多名石家庄市公安系统人士称,每年市局都会给下辖各县局下达抓逃指标,该指标是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许多县局又将指标分包到各个基层派出所。这种情况下,有很多够不上刑拘条件的被刑拘,然后说成逃犯。
(实习编辑:郭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