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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蟒蛇回家过年一青年被公诉

2010-03-06 10:15:45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喜欢饲养爬行动物当宠物的男青年孙某春节时带着蟒蛇、鳄鱼、蜥蜴回老家过年,在长途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记者昨日获悉,孙某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西城检察院批准逮捕。

  孙某自幼喜欢爬行动物,上大学时就开始养蟒蛇、鳄鱼等动物。工作以后,先后从淘宝网、天津、官园、十里河等地购入蟒1条、暹罗鳄1条、球蟒4条、红尾蚺1条、绿鬣蜥2条、豹纹守宫6条在房山的暂住地饲养。

  今年1月30日,孙某准备回老家威海过年。由于过年期间没人喂养这些动物,打算将它们带回老家一起过年。孙某将这些爬行动物装在箱子里打好包,到赵公口长途车站乘车。当他的行李通过安检机时,工作人员从显示屏上看到,其中一个提包里的东西是个肉乎乎的可疑物。开包检查一看,里面竟是一条小鳄鱼。工作人员立即报警。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孙某运输的野生动物中的蟒,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暹罗鳄按照我国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球蟒和红尾蚺都按照我国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

  西城检察院检察官提示:第一,公民不准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第二,捡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及时和有关机关取得联系;第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准出售、收购,就是跨地、市区域运输也构成犯罪。

  (编辑:王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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