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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要产生于内在敬意

2014-02-24 09:30:21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伟见论语课
 
  孔子认为更重要的是孝要产生于内在的敬意,做到在父母面前和颜悦色才是真正懂得了孝法。这是孝法清除认识误区,达到真实有效的根本要求。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的意思是“现在所谓孝顺,以为能养父母则可。可是人也都能做到饲养狗与马。如无敬意,那和饲养狗马有何区别呢?”
 
  这里提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可以借此反观现代社会。有的年轻人认为能在物质上供养父母就不错了,比抛弃父母、冷淡父母强。甚至有人稍嘘寒问暖者,多是惦记父母的财产。所以孔子说了一个“敬”字。如无“敬”,怎么区别你供养父母与饲养狗马这种只是提供外在条件的性质呢?“敬”是发自内心的一种诚恳与尊重。父母,爱之也要敬之。父母亦是常人,有人倏忽觉醒,对父母施以真爱,不久,发现父母老毛病仍如是,又生厌倦。这是因为忘了“敬”。有敬在,爱才长久。
 
  那么,什么是孔子孝法的至境呢?
 
  《论语》中载,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孔子认为:“对父母一直和颜悦色是难的。有了事,孩子为父母去做;有了酒饭,让父母吃,但仅仅这样就能算是孝吗?”
 
  有的人懂得孝敬父母的道理,或是为了尽义务而尊重父母,有好吃的先让父母吃,有活自己先干。这已经是很不错了。但做这一切仅仅出于责任或而非活泼泼地发自心底。内心的不舒服,脸色就很难看。虽然尽力做了,在外人眼里看来似乎无可挑剔,但却总不免让父母与本人都觉得别扭。所以孔子主张,孝不仅是尽责任,还要发自内心,要面色和悦。这点要做到很难。偶尔有些脾气也是可以原谅的。但一定要根除一个观念是,千万不要以为尽形式上的孝道就可以了。内心一定要完成孝的求证过程。做到这一点,自然表里如一,襟怀坦荡,其乐也融融。
 
  这三个层次完整地呈现了孔子孝法的内涵。让孝落实到具体的人生当中,生活当中,是孔子孝法的本质。
 
  (编辑:李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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